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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实行难,法律在现实生活中没有权威,没有获得普遍的服从,这是当前我国法治建设面临的困境,从法治的基本要件来分析,我国司法难的原因主要有:良法尚未有效确立;尚法的精神尚未形成;司法弱化等。要突破法治建设的困境,必须从这几个方面入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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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个博古通今、学贯中西的晚清法学大家,沈家本认为“各法之中,尤以刑法为切要”,刑法应当是良善之法,既要稳定、统一、明确,又要权时而变,保障人权及平等,并阐述了良善刑法的产生及实现条件,这些对于当今我国正在进行的刑事立法及司法改革仍具有十分重要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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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的社会制度是减缓社会冲突最有效的调节器,是社会安定有序的坚强支撑。和谐社会的实现依赖于人类理性的制度设计。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任务不仅在于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而应该进行全方位且真正有效的制度建设,保证社会形成稳定的秩序,使各种社会问题和社会矛盾在有序的状态下得到不断地调整或解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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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衡量法治是否成熟的两个重要指标,法学研究被历史地赋予了两大使命:良法的创制与善治.从三十年的法治实践来看,我国法学研究的第一个使命--参与良法的创制完成得不错;但仍需努力.第二个使命--参与善治,尚未引起制度层面足够的重视,需要法学研究者加快学术成果向法治实践的转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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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士青 《武汉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17(3):240-244
国家善治是当今时代治国理政的目标和主题,其民主政治的前提基础、国家善政的核心内容、社会和谐的基本特征,决定了国家善治的实现离不开法治保障;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略,通过发挥其规范功能和社会功能为国家善治的实现创造条件;以法治方式实现国家善治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题中之意,它要求以法治思维引领治国理政、以良法之治化解社会矛盾、以综合治理助力法治在实现国家善治中的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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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志锋 《重庆工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30(1):116-120
青年毛泽东的良法思想是在中国近现代特殊的国内外环境中,在中国传统法文化和近代各种法律思潮的影响下,在其自身的学习实践过程中逐步形成的,其中包括了对法与社会、法与国家、法与人民关系的认识。这是毛泽东成长为马克思主义者、确立马克思主义法律观过程中必要且有益的一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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庞凌 《江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3,2(4):25-27
法律效力不应仅被理解为法律对其所规制的对象具有的基于强制压力下的约束力与保护力 ,更重要的是法律的实质效力。即法律为人们所认同并自觉遵守 ,它体现为主体将法律要求内化为自己自觉的守法行为。法律实质效力是衡量法律是否真正具有效力的标志。它的实现需要建立在良法和民众普遍的法律信仰基础之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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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涛 《重庆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3):70-75
确立法律权威是依法治国的基本要素,法律只有促进国家意志与民众意愿进行良性互动才具有生命力。如果民众不认同法律权威,那么法律就只是国家单方面的意志,并不能真正定纷止争。长期以来,围绕传统儒家思想与西方法律文化之间的冲突与融合,如何将法律本土化一直是困扰民众认同法律权威的根源。当代中国法治现代化的主要任务在于公开民主地制定良法,让民众监督执法,提高司法水平,改进司法权的运行机制,提高民众运用法律维权的能力,共同构筑民众认同法律权威之路。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