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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王子杰 《东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0,(1):30-37
作为新兴担保方式,银行动态质押业务无疑缓解了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难问题。但动态质押在理论上尚面临两方面难题:动态质物能否设立质权和如何认定质物交付标准。满足物权法意义上“特定的物”属性的动产均可成为质物,理论争议中关于种类物能否设定质权的观点实际上不会成为质物符合“特定的物”属性的障碍。因动态质押交付手段的特殊性,质物已出质的权利实质与质权人未直接占有质物的物权表象往往不一致,故在认定质物具体交付标准时,应将权利公示作为质物交付标准的必要条件。法院在审理动态质押纠纷案件时,多以认可该担保方式效力为最终裁判结果,但判决中的事实认定与文书说理部分尚存一定问题,不仅弱化了裁判结果的合法性,还会模糊商事主体对质权设立标准的判断。因此,应强化与规范判决书说理内容。 相似文献
2.
想当黑哨也不容易,为了得到执法甲A、甲B的任命,黑哨也得把吞下的真金白银吐出来些……一个足球裁判如是说本来,我不想辩解.因为现在媒体的焦点都盯住了黑哨,我是个裁判,越辩解就有越 相似文献
3.
邓和军 《广西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2,1(Z1):130-132
证据裁判主义与证明模式、证明标准、证明责任等的发达与否存在很大关系.在当今时代,一国要完善诉讼证据制度,在很大程度上必须着眼于证据裁判主义. 相似文献
4.
社区服务能否成为刑罚手段——“社会服务令”专家谈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新闻背景2002年10月16日,香港西区法院判定,香港艺员谢霆锋妨碍司法公正罪名成立,被判240小时的社会服务令,不用监禁,同时警员刘志伟被判6个月徒刑。谢霆锋的律师表示,谢霆锋患有哮喘,不适宜判入劳教中心。经过此事,谢霆锋已经深感懊悔,而且在这件事中已得到教训,愿意以后奉公守法,并通过社会服务作为补偿。裁判官判案时说,谢霆锋串谋妨碍司法公正罪名严重,但本案相比同类案件,罪行较轻微;案件本来只涉及普通交通意外,但因涉及“顶包”要判处入狱,由于谢霆锋已被押监房两周,所以判他做240小时社会服务。新浪网对此评论说:有法律常识的明眼人都会知道这个判决是多么轻,轻得超过了在此案宣判前所有法律专家关于判决结果的种种假设……社会服务240小时算什么?跟“无罪释放”真的有本质区别吗?如果有一点点区别,那也只是在形式上前者判定罪名成立而已。 相似文献
5.
周兴生 《西安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14(3):77-82
使用传统的判案理论系统分析了拉伦茨氏的方法论体系。指出,拉伦茨氏方法论的基础是欧洲传统“名判”逻辑,其设定目标乃个案公决。拉伦茨氏强调了法官“续造法”的权力。所续造的“法”不是条法,而是曾经自主运用诸条法的模式,它理应有“现行法”的拘束力。“条法库”的缺漏由审判员以法律运用技术补足。诸准则之不谐或与宪法条法的不谐需赖“法益衡量”调谐。分析结论是,拉伦茨氏片面突出法官的自主地位,其方法论在本质上是现代法治社会一种尚需调制的折衷系统。 相似文献
6.
李同辉 《华北电力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1):74-76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溯及力问题作了从旧兼从轻的原则性规定,这是我国刑法向科学化、民主化方向发展的重要表现,然而刑法在其动态运行中又产生了中间时法的问题.本文通过对中间时法的产生及其机理的分析,并结合中间时法在我国实践中的作用,探讨了刑法对中间时法效力亟待完善的问题. 相似文献
7.
县域经济发展中的政府职能定位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县域经济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要充分促进县域经济的发展,既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同时,还要发挥政府的宏观管理作用,这是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但是,我们要引起注意的是,县域政府在县域经济发展中的职能如果没有一个正确的定位,不但不能促进县域经济的发展,反而还会阻碍县域经济的发展,因此,县域政府如何定位是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 相似文献
8.
9.
10.
问:我的父母十多年前去世,我们5个兄弟姐妹为父母的房产打了一场官司。1997年,法院判决房产归5个子女继承,但是直到现在,房产证还是父母的名字。我想问,法院的判决书现在还有效吗?我该如何处理这个"历史遗留问题"?答:法院的裁判文书存在两个效力,一个是法律效力,一个是执行效力。法院作出的裁判文书一经生效(一审判决在超过上诉期后没有上诉的判决以及二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