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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浦纪 《金陵瞭望》2005,(23):43-44
1994年3月25日,中纪委印发了《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自此,“两规”作为纪检机关的一种特有的办案手段,在纪检机关查处重大复杂的案件中,发挥了其他手段无可替代的特殊作用。随着“两规”的大量使用,也带来了一定的问题。特别是区县纪委所查处的大多数案件具有涉案人员相对较少、涉案数额相对较小、案情相对简单、办案周期相对较短的特点,而这类案件是有可能不用“两规”就可以突破的,因此,在近几年的办案实践中,浦口区对少用或不用“两规”突破大要案作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和尝试。  相似文献   
2.
唐代中央设刑部、大理寺、御史台三大司法机构,大理寺为名义上的最高审判机构。全国的疑难案件、重要案件,除三大法司协同审理外,还要受到行政权的影响,尤其是皇权的影响和控制。唐代皇帝与中央其它行政官 员常常采用“三司推事”、集议、复议、设诏狱等方式参与疑案、要案的审理。  相似文献   
3.
随着税务现代化建设的推进.控制“大要案发生率”已作为衡量税务现代化的重要指标之一。所谓“大要案发生率”.即“大要案发生率=年度查处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件数,全年总稽查户数×100%.该指标主要衡量税源户的监控水平……设标准值为0.1%”。这就是说到2010年.我市国税要基本实现税务现代化.必须将“大要案发生率”控制在0.1%以内.可谓任重而道远,、本文从近年来全市大要税务案件发生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力图找出大要税务案件存在的些显著特征.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有效控制“大要案发生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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