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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新巴塞尔资本协议(New Basel Capital Accord)对金融全球化的冲击及金融机构改善资产质量及合并政策的影响下,我国台湾地区金融业进入激烈合并竞争的时代.许多银行颇受降低逾放比率及增加净值报酬率与资产报酬率两难之困扰.消费性信用贷款产品利差大、风险分散,是金融机构授信经营极重要的产品.实证结果显示,采用世代研究(cohort study)建立之模型对样本数据之拟合程度较个案对照研究法(case-control study)的解释变异量为佳,且较符合新巴塞尔资本协议规定及科学程序.虽然Logistic 回归模型在建立逾期概率模型上广泛地被使用,但要求存在于同构型的变异数Var=np(1-p)假设上,且在数据分析上常因为出现变异数之异质性问题,故可采用调整变异数异质性之方法. 相似文献
2.
作为“民事诉讼脊梁”的证明责任分配在理论上和实践中都具有不可移易的重要地位 ,有学者甚而将其称为民事诉讼的“世纪猜想”。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渐进 ,民事诉讼的证明责任分配无疑是司法改革的焦点所在。现行《民事诉讼法》对于证明责任的分配缺乏明确肯定之规定 ,致其陷于混乱的困境。立法滞后 ,证明责任分配权滥用 ,既有违立法初衷 ,又游离了法制轨道。有鉴于此 ,本文就证明责任分配提出一些粗浅看法 ,以求鉴于贤明。 相似文献
3.
李晓昱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22(1):57-59
举证制度关乎民事诉讼程序的公正、高效与否 ,庭前证据交换是举证制度的关键环节。针对我国现行庭前证据交换制度存在的不足与纰漏 ,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从审判实务的角度阐述了完善证据交换制度的一些设想。 相似文献
4.
《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的第11条第1款所规定的“拒不说明巨额财产来源罪”,不是经济犯罪,而是不作为犯罪,即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出合法收入,差额巨大,不能说明或拒不说明其来源,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此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侵害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与威信。从证据方面看,因我国刑事诉讼法实行无罪推定原则,被告人不负有举证责任。 相似文献
5.
冯振堂 《宁波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1994,(2)
刑事诉讼证明论中,涉及举证、证明、提证等概念。由于对这些概念的理解不同,难以取得较一致的认识。举证,重点在举,提出、拿出;证明是证实、查明,侧重于结论;提证是收集、调取及审查核对.司法机关、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在不同诉讼环节上,在这些不同的方面职权、职责、权利、义务是不同的.简言之,可用“谁主张,谁举证”,“谁结论,谁证明”,“谁审查,谁提证”的公式来概括。明确这些概念及其区别,对于深入研究刑事诉讼证明论是必要的,对完善我国刑事诉讼结构也是有益的。 相似文献
6.
胡晓军 《成都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15(3):21-24
《中国少数民族文艺理论集成》一书的出版填补了我国文艺理论研究史上的不少空白.但由于此书成于众手,错舛之处亦在所难免,按页码顺序从该书中可拣出除刘禹锡部分(刘禹锡部分有另文论之)之外的、有明显误漏的注释十二条,并有翔实的史料可为此举证. 相似文献
7.
8.
王新元 《北方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2):142-144
民事诉讼庭前证据交换程序作为审前程序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保证司法公正和提高诉讼效率的双重价值。多年的司法实践表明,证据交换程序并未有效发挥作用。应当通过提高立法阶位、完善证据交换程序规则体系、建立科学的证据失权制度等,使证据交换制度更加切实有效。 相似文献
9.
完善行政诉讼举证制度之我见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宋雅芳 《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9,(2)
行政诉讼法的立法目的就是要通过行政诉讼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行政诉讼证据制度的设立,直接关系到行政诉讼法的立法目的能否得到实现。行政诉讼法关于举证制度的规定,由于立法技术上存在一些缺陷,容易使人对法律条文产生歧义和误解,比如:行政诉讼法关于举证时效的规定既不全面也不清楚;关于补充证据没有规定其条件、时效等重要问题;对人民法院调取证据的范围、条件、目的等问题没有作出明确规定。如不及时对上述问题从立法上进行完善,将使得行政诉讼法的立法目的无法从根本上得到实现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