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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自正法 《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20,(10):104-110
[提要]涉罪未成年人社区矫正从地方试点到全国推广,以特殊预防、社会控制和修复关系等理念为制度着眼点,蕴含着人文主义的善治观,可有针对性地矫治涉罪未成年人并回归社会,可有效控制涉罪未成年人的羁押率与重犯率。然而,通过问卷调查与实地考察可窥见,司法实务中社区矫正存在着矫正主体不明与矫正举措单一,尚未形成有针对性的矫正项目与矫正组织,以及缺乏相应的惩罚性措施与配套性机制等问题。针对践行障碍,有必要走社区矫正的善治之路,明确矫正主体的权利义务,实现矫正内容的实质化,建构全面、科学、专业化的矫正项目和风险评估体系,设立递进式惩罚性措施以及完善基础性设施等,逐步实现社区矫正从“技术性改良”走向“制度性变革”。 相似文献
2.
罪与法——论卡夫卡小说的核心主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汪树东 《石河子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2,2(1):29-33
该文认为 :罪与法是卡夫卡小说的核心主题 ,法的隐退是它的基本语境 ;卡夫卡世界是一个虚无主宰的世界 ,在此世界中 ,人被规定为绝对有罪 ;这种无罪之罪实质上就是异化 ,它正是卡夫卡最为关注的现代人生存的基本处境。 相似文献
3.
投敌叛变罪作为危害国家安全的一种重罪,刑法学界的研究状况相对较为薄弱,为此应立足于刑法规定,并紧密结合司法实践,对投敌叛变罪的本质属性、客观表现、罪过形式、罪数形态、犯罪形态及其死刑适用等几个重大疑难问题进行较为深入的研究。 相似文献
4.
我国刑法应增设破产欺诈罪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徐松林 《华南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4(4):60-65
破产欺诈行为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 ,但我国刑法却未规定破产欺诈罪。现行刑法中的妨害清算罪、徇私舞弊造成破产亏损罪、私分国有资产罪、诈骗罪等均不能涵盖破产欺诈犯罪行为。破产欺诈罪的客体是国家对公司、企业的破产管理秩序和债权人的财产所有权 ,主体是一般主体 ,主观方面只能是直接故意。刑法应在第16 2条中增设一款 ,规定破产欺诈罪 相似文献
5.
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就侵犯公民权益的案件而言,似乎只有直接对公民生命和健康造成侵害的犯罪才受到关注,而作为直接保障公民人身自由的非法拘禁罪并未引起人们足够的重视。而正是如此,对非法拘禁罪的研究才更有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6.
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是犯罪主体实施一系列环境污染行为造成危害后果的行为,可见造成危害后果是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成立的条件,因此对危害后果的内涵予以科学把握具有必要性和严肃性。但刑法将危害后果作为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的成立条件面临着法律保护不周之弊端,应将犯罪成立的时间提前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以及生态环境面临严重直接危险状态阶段,使之与当前经济发展要求相适应。 相似文献
7.
英美法律文化的混合与变异——以"蔑视法庭罪"为分析路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为了平衡新闻自由与司法公正、司法权威之间的冲突,英美国家以"蔑视法庭罪"对妨碍和侵犯司法尊严的行为进行了规制.由于两国历史文化背景不同,因此"蔑视法庭罪"在两国的实践与制度产生的效果也不一样,说明在同一法系的不同国家法律制度既有融合也有变异. 相似文献
8.
《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的第11条第1款所规定的“拒不说明巨额财产来源罪”,不是经济犯罪,而是不作为犯罪,即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出合法收入,差额巨大,不能说明或拒不说明其来源,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此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侵害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与威信。从证据方面看,因我国刑事诉讼法实行无罪推定原则,被告人不负有举证责任。 相似文献
9.
10.
吴念胜 《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6,27(3):225-229
犯罪构成是我国刑法学界、司法界普遍认同的罪数判断标准。但事实上不管是理论界还是实务界,都没有按照犯罪构成应该具有的要件来判断“一罪还是数罪”,在理论及实践上造成了很多困惑。本文从分析造成困惑的原因出发,提出了按照客观存在的犯罪行为的主观罪过个数判断罪数的观点,主张想象竞合犯、牵连犯是数罪而非一罪。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