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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波爱修斯的模态逻辑直接来自古代,特别是亚里士多德的模态逻辑。中世纪早期模态理论主要关注关于将来事件模态命题的解释。基于此,波爱修斯首次对上帝的预知与人的自由意志一致性进行了逻辑论证。  相似文献   
2.
在哲学家波埃修斯的文本中,拉丁文esse的各种形式与exsisto可以互换,being与existence可以互换,这消除了以往学术争论中的关于“存在”和“是”这两个译名的先入之见。波埃修斯承认希腊词eimi的多义性,他在其拉丁语著作中使用了多种方式来理解和表达希腊哲学遗留下来的eimi问题;他用esse来表达eimi的系动词含义,并用esse和exsisto两个语词来表示eimi的“存在”含义。用现代汉语对eimi进行翻译的正确办法不是以“是”为核心去创造一系列译名,并要求人们不要用“存”、“存在”,而应具体分析一词多义的eimi在具体语境中的意义,然后根据不用的语境采用不同的译名。  相似文献   
3.
论波爱修斯与古代逻辑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波爱修斯是古代逻辑向中世纪逻辑发展过程中最重要的哲学家.他翻译和注释了亚里士多德的<工具论>;探讨了波菲利关于共相的三个问题;对假言命题和假言三段论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在斯多亚学派之后重新奠定了命题逻辑在整个逻辑学说中应有的地位.波爱修斯的逻辑理论是中世纪逻辑学进步的主要源泉.  相似文献   
4.
古希腊的法律修辞学刺激了辩证法的诞生,辩证法的论证工具——辩证推理同时也是逻辑学的一类研究对象。亚里士多德于分析性推理之外创立了论式理论系统,这种理论继而成为改造旧修辞学的利器。西塞罗在法律语境中将论式理论和修辞学紧密结合起来,形成了高于古代法律修辞学的新形式。辩证法、修辞学和逻辑,通过论式学说纠结在一起。现代论式学说的复兴,以承认分析性推理和论式性推理或辩证推理的区别为出发点。法律论证三学科——法律修辞学、法律辩证法和法律逻辑的互动发展,表明一种全面的法律论证理论有必要反映这三个学科的不同视角和规范,并汲取它们的精华。  相似文献   
5.
依传统观点,中世纪之所以被称为科学的“黑暗世纪”,其理由在于它中断了古希腊罗马时期的科学思想,直到“意大利文艺复兴”从阿拉伯世界移译古希腊圣哲的经典。根据大量文献考察认为,鼎盛于公元4世纪至5世纪间的波修斯就开启了旨在按“七艺”格局将希腊经典特别是亚里士多德著述进行重建的“计划”,于是“七艺”成为基督教学校的基本教程,极大地影响了整个基督教对上帝的理解特别是神学论证,成为中世纪知识积累的母体和科学革命的温床。波修斯是西方科学思想从古希腊延续到中世纪的文化英雄,不了解波修斯很有可能误解西方科学与宗教之间的思想关联。  相似文献   
6.
波爱修的"存在"概念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波爱修的“存在”(Esse)概念,既是对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哲学思想的融会,更是对《出埃及记》中上帝之言的倾听。对于波爱修,哲学不是他的目的,而是他的道路,是通向上帝的道路。存在(Esse)的真正含义,乃是使万物从“无”到“有”。“存在”是世界的第一规定性,也是最高规定性。存在是超验的,但这种超验不是外在的,不是与世界分离的,而是世界本身的存在,是世界的生命本身,存在即生命,这层含义充分体现在id quod est这个概念中,我们不应该把它一般地理解为“存在者”,而是应该理解为“这一个存在”,就像海德格尔的“此在”所指示的那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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