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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莉 《新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37(6):122-126
嵇康的和声观是《声无哀乐论》的核心。他从审美客体、主体及乐音本身来探讨和声问题,指出音乐的本质是“和”,它源自“自然之和”,人们在“自然之和”的基础上,运用“和比”的音乐手法创造了乐音和谐的组合规律,满足了人们的生理和心理需求。音乐的根本在于具有平和人心的功能,音声的和谐在于音乐和人之间的相互愉悦。和谐音乐的最高境界是美善合一的“至和”与“太和”境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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