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序方式: 共有7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1.
胡伟希 《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1,(5)
康德提出了作为道德律之基础的“自由意志何以可能”的问题 ,认为“自由意志”只是一个“公设”,而牟宗三认为自由意志不是“公设”而是真实的存在。其实 ,康德与牟宗三分别代表中西哲学解决形而上学问题的两种不同思路与传统 :“转识成智”与“由智化境”。由“转识成智”的思路必然导致“道德的神学”,而“由智化境”的思路必然导致“道德的形而上学”。 相似文献
2.
李妍妍 《中国矿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7(4):21-25
崇高作为一个美学范畴,既是对审美对象特征或艺术品味、风尚的抽绎,同时也积淀着人们特定的文化——心理感受和精神指向。近代西方主体性哲学的诞生,使崇高的文化内涵逐渐丰富起来,它在康德那里不但与优美一并成为解析判断力的两大范畴,更在其“以人为最高目的”的人类学哲学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在人类学哲学的理论视野下,崇高这一文化美学的有机元素,或可在纯粹精神领域里化作各种人生目的和理想,并在实际的生活实践中,激励着我们不断追寻有限生命的意义和境界。 相似文献
3.
曾晓平 《武汉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2000,(3)
“崇高”是康德《判断力批判》的“觉感判断力批判”的主题之一 ,它的基本涵义和它与其他概念之间的内在联系至今尚未得到清楚的厘定 ,它在觉感判断力批判中的作用和地位也尚未得到明确的阐明。因此 ,要阐明其“崇高”概念的基本涵义 ,说明它与其他概念之间的内在联系以及它在觉感判断力批判中的地位和作用 ,就必须以康德哲学的概念框架为背景 ,进行疏理和分析之。 相似文献
4.
艺术家决定艺术作品还是艺术作品决定艺术家的问题一直困扰文艺学界。康德成功地解构了这一问题 :艺术家不能决定艺术作品 ,就像艺术作品不能决定艺术家一样。决定艺术家和艺术作品的是艺术。艺术既不是单纯的认识 ,也不是纯粹的实践 ,艺术归属审美存在。作为艺术家与艺术作品的本源 ,艺术审美地存在着 ,满足着审美的本质规定并以此另类于人类其他生存活动。作品意味着审美的艺术实现 ,作品的真理在于传达美的理想、传达审美意象 相似文献
5.
欧阳旭曦 《湖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17(3):57-60
康德的伦理学一方面强调的是道德主体性思想,但同时,也十分重视道德的规范性和合法则性.康德通过对道德义务、法则、自由观及其内在联系的阐述,深刻地揭示了其道德主体性和客观性的内在统一的重要思想. 相似文献
6.
人之感性能力之可靠性的保证,已经被康德分作两种先天的、作为先验感性论的主要论题的表象样式,即时间和空间。它们的功能与地位均是不同的。外部刺激和空间形式这两个概念,在康德贯彻其主体性原则于人之认识之中具有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7.
刘晓华 《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6,(2)
善恶是人类伦理情感经验的普遍范畴,凭借善恶之肯定与否定来总结、概括、整理人类生动、丰富、多样的情感经验而使伦理知识成为可能。人类的情感对象有两类,一类是关乎人类自身的,一类是关乎自然的。关乎人类自身情感的是一般伦理;关乎自然情感的则是环境伦理。对人类生存环境的善恶情感及其自觉是环境伦理的现实基础与可能的逻辑依据。对情感的理性考察与认知统一整合为意志,意志最终凝结为目的。外在于事物的意志目的渊源于事物内在的规律性目的。对人的内在目的的觉悟是一般伦理意志、伦理规范的来源,对自然内在目的的觉悟则是环境伦理意志、环境伦理规范的来源。 相似文献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