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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长福 《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 )》2006,43(3)
柏拉图把理念的“善”看作万有的太阳,这个“善”同时又是最真的“是”,二者是一个整体。他主张人要从认识万有上升到认识“善”,再把对这个“善”的认识带回到改变万有的实践之中。亚里士多德把“是”分为十个范畴,并否认“是”本身是一个超越它们之上的种,同时认为“善”跟“是”一样具有多种意义,实践中的“善”都是具体的,“善”的理念对实践没有意义,从而把对“是”的研究和对“善”的研究分离开来,把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分离开来。为解决理论领域的普遍性和根本性问题,亚里士多德建立了“形上学”,但实践领域的“形上学”却付之阙如。事物的存在是浑然一体的,在理论上被分成范畴的认识在实践中如何合成整体,这就是“元实践学”或“实践的形上学”所要研究的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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