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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郑军男 《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3,(6)
刑法解释方法一直是刑法解释学中的核心课题。在刑法解释方法中,文义解释方法作为传统的解释方法之一,其承诺法律自身中存在客观性,只有严格按照语义进行解释才能保证刑法解释的客观性。目的论解释方法主张对刑法条文的解释应遵循一定的目的,未必要机械地按照语义来进行解释,其关注的是在个案中法官如何理解、解释和应用刑法条文才能实现刑法的目的。因此,在目的论解释方法中,刑法解释的客观性是指“合法性”与“正当性”。 相似文献
2.
李岳 《西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26(3):84-86
合同语言的歧异性之普遍存在决定了合同解释的普遍性。合同语言的公平、效率和安全等内在价值,则规定了合同解释必须遵循这种价值基础;而合同语言的内在秩序也只有在合同解释的客观主义中才能够得到最好的说明。 相似文献
3.
在语言问题、客观性问题和分界问题上,逻辑实证主义都是陷入困境的,从而其基于事实与价值的两分而将价值问题排除在理性探讨的范围之外的论断是无法被充分辩护的。否定价值领域内的智识可能性将从根本上否定我们对于正当性追问的意义,并剥夺我们对自己置身于中的社会秩序与政治法律制度进行批判性反思的资格。而"价值客观化"的努力者则在其所理解的"科学确定性"的意义上来把握价值问题,导致对确定性的迷信。在价值领域内,理性具有参与的能力及作用。对于价值领域内的智识可能性,其所必需的理性无法达成对于世界与生活的最终理解和绝对把握,然而却能完成在具体历史情景中的使命。从而,对待价值问题的合适态度应当是一种恰当的"道德实在论",它首先承认价值领域内的智识可能性,但并不因此而承诺某种确定无疑的道德体系或价值集合。 相似文献
4.
在30年代,瞿秋白第一次直接地、系统地翻译介绍了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文艺论著,改变了马克思文艺理论的输入路径与纷繁的理论分歧,纠正了从日本转译的经典文论中的许多错误和纰漏,为中国左翼文坛完整全面的理解马克思主义文论提供了最权威的材料。借助于经典的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瞿秋白完成了他对于浪漫派和现实派——主观主义和客观主义的批判,重新阐释了马克思文艺观在中国特殊语境下的内涵,并对“新现实主义的创作方法”作了一种潜在的规定和说明。 相似文献
5.
庸俗社会学和机械反映论对我国新文学尤其是左翼革命文学产生了相当恶劣的影响。胡风将之称为“主观公式主义”和“客观主义”,并同他们进行了长期的不屈不挠的斗争,在斗争中建立了自己的以“主观战斗精神”为核心的现实主义理论体系,为现代文学的健康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相似文献
6.
马克思以前的西方历史哲学把历史与"过去"联系在一起,从而形成了历史认识中的客观主义、主观主义和史学辩证法.马克思扬弃了这些看法,把历史当作以现在为核心的过去、现在、未来的统一,由此形成了他的历史辩证法观点. 相似文献
7.
彭立峰 《河海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10(1):47-49
历史客观性问题是历史哲学中最重要也是最令人困惑的问题,西方史学界对该问题的不同回答导致了两类针锋相对的史学方法论:一类是旨在排除主观因素以“客观”再现历史真相的方法论(“无我之境”);另一类是旨在彰显主观因素以“重构”历史认识的方法论(“有我之境”)。通过对这两类方法论的优缺得失的反思,指出其对构建我国21世纪史学的重要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8.
行为共同说以追求社会防卫为价值目标,主张以“共同行为”这一事实认定多数犯罪行为人之间的“共同性”,在“行为”面不要求共同实施特定的犯罪;在“意思联络”方面,也不要求数人必须具有共同实现犯罪的意思联络。由于这一主张不符合现实生活中的共同犯罪的事实,从而不能科学地认定犯罪人之间在行为上何以共同性的问题。因此,日本行为共同说是值得反思的。 相似文献
9.
黄大军 《吉首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32(5):53-57
历时200年的古希腊美学思想,是欧洲美学史乃至世界美学史的辉煌源头。整体上看,古希腊美学思想贯穿了客观主义与人本主义两条发展主线。客观主义具有根本的方法论意义,但在遵“天”法“道”的历史嬗变中,它的绝对价值却不断遭到人本精神的解构。这种复杂交错的主体觉醒历程大致经历了早期、转型期与成熟期三个辩证发展阶段。其伟大贡献在于,古希腊美学思想开启了欧洲美学两千余年的探索目标,树立了中西美学发展史上一种高不可及的理论范本与思维模式。 相似文献
10.
陈旭峰 《武汉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12(4):34-37
客观主义与相对主义这两种研究方法自从西方哲学发端以来一直存在着,并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把二者对立起来的做法是不可取的,在研究当中应该有选择地侧重于客观主义或相对主义的方法。在方法的选择上,要根据研究对象和研究目的不同,有所侧重地综合运用客观主义和相对主义这两种研究方法。在研究当中,对于变化较慢、界限范围清晰的社会事实,可侧重于采用客观主义的方法,而对于变化较快、界限范围模糊的社会事实,则可侧重于采用相对主义的方法,从而对社会事实做出更加合理的说明和解释。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