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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刘力耘 《湖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5):113-120
《尚书》中本无复仇话题,苏轼《书传》率先批评周穆王、平王无复仇、中兴之志。靖康之难后,这一新说受到士大夫的普遍关注。南宋高宗朝主张对金复仇的士大夫,如张九成、陈鹏飞等,均袭用苏轼新说,借批评穆王、平王指责高宗推动和议、放弃复仇;而赞成和议或经历过高宗朝末期对金宣战以及孝宗朝初期符离之败、隆兴和议的士人,如范浚、林之奇等,他们以维护《尚书》的“轨范”特质为由批评苏轼新说。相较其它经典,直接指向君主,且与中兴话题密切相关,是南宋初年《尚书》学中复仇论的特点。而士人对《书传》的继承或批评,也反映出苏轼之学在南宋前期受到极大的关注,并未沉寂。 相似文献
2.
恶魔性因素在中西方文学传统中具有普遍意义,栩栩如生的恶魔性人物形象始终具有着无限的艺术生命力。恶魔性因素的内涵是对某种正常秩序的破坏,对正常意义上的社会伦理道德的反叛,其核心要素是反抗,其生命是叛逆,其实质是战斗。原始的生命冲动和颇具创造性的智慧是其性格中共有特点。李佩甫小说《城的灯》中的冯家昌这一人物性格中,就具有较强的恶魔性因素。 相似文献
3.
作为观念上层建筑,朝鲜王朝对清观影响着朝鲜的对外政策、文化交流,更影响着清鲜关系的发展变化。从正统意识出发,朝鲜君臣展开讨论意欲否定清朝的正统地位并有尊周思明的种种举动;从民族意识出发,对“夷狄”建立起来的政权充满诋毁与诅咒;从复仇意识出发,朝鲜君臣期待机会策划北伐。 相似文献
4.
葛红 《聊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6):93-95
美国文艺复兴时期伟大的浪漫主义作家纳撤尼尔.霍桑的创作大多以道德题材为主,往往借助寓意深刻的象征手法,细致入微的心理分析,匠心独具的人物命名,特殊的场景设置以及明暗对照等手法来塑造人物形象,揭示人性恶这一古老而又永恒的主题。《红字》是他杰出的代表作,也是他的艺术天才达到空前高度和深度的作品。笔者拟评析奇林沃思这种鬼性与人性合为一体的形象起源并给予奇林沃思客观地、全面地评价。 相似文献
5.
1900年八国联军入侵北京时的战争经历对老舍的人生记忆具有决定性的影响。这种战争记忆在老舍的生活经验中不断被新的战争经历和海外生话所激活,从而奠定了老舍创作的“仇洋心理”,使老舍创作表现出复杂的国家复仇意识。国家复仇意识在某种意义上是老舍创作的核心意识。 相似文献
6.
诗化与自毁——哈姆雷特悲剧探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YIN Di 《长江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3)
诗化意识本身并没有直接导致哈姆雷特的悲剧,但却赋予了他独特的生存状态和世界观,进而影响了他在命运面前的选择。深入探索诗化意识在哈姆雷特悲剧中的意义,是理解整部作品的关键。 相似文献
7.
在全世界一百余个国家已经废除死刑的情况下,在世界刑罚逐步走向轻刑化的背景下,中国的死刑何去何从?文章并没有直接回答这个问题,而是从法律文化的角度出发,尤其是从中西法律文化比较的角度,谈了对于中国民众来说,阻碍中国死刑废除的因素。加强法律文化建设,转变国人法律实践活动的价值基础,努力消除普通民众中存在的复仇意识,提高公民尊重权利,特别是尊重生命权的法律意识,才能够为中国由逐步限制死刑到最终废除死刑打下基础。 相似文献
8.
英国自都铎王朝后期至斯图亚特早期,立宪君主论或混合君主论者抵制君权神授论,坚持家庭是一个自治的、涉及臣民私人权益的小政府,受到自然法、古代宪法或神圣法的保护。《复仇者悲剧》中公爵王室言行映射詹姆士一世在《皇家礼物》中所宣扬的君权神授论,温迪斯兄弟俩及追随者的复仇隐含当时的政治抵制学说,公爵王室与温迪斯兄弟俩的对立象征君权神授论与普通法理论的对峙。温迪斯兄弟俩却以威胁新君为由被处死,司法斗争简约为复仇冲动,维权英雄陡变为暴徒,暴君化身为明君,这暴露出君权神授论的悖论性和剧作家含混的复仇伦理。 相似文献
9.
杨梅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7(4):134-137
古希腊神话《美狄亚》塑造了一个典型的复仇女性美狄亚的悲剧形象。传统研究多是从社会学的角度探寻“妇女的社会地位”问题,却忽视了从心理学领域挖掘美狄亚复仇的深层原因。本文尝试从性别研究及心理分析的视角对该悲剧人物进行探索:美狄亚的悲剧让我们看到了把生活的希望及目的寄托在男人身上的荒谬及潜藏在人身上的一种生之本能的潜意识;当欲念受挫时,指向自身的死亡会转向为攻击他人的形式:神圣的爱情可能演变为罪恶,高贵的理性可能堕为杀戮的工具。 相似文献
10.
中国传统社会以儒家伦理作为评判是非曲直的标准,统治者也极力推行儒家理论的"孝"观念,对维护和保护家族利益而侵犯他人的违法行为予以宽宥,以彰显统治者的仁政.血亲复仇作为道德伦理的义务,体现了人的自然本性,受到了儒家孝观念的吹捧,但是血亲复仇本身就是一种仇杀.历代统治者对此采取不同的态度,意图将血亲复仇限制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也体现了中华法系所带有的浓厚的伦理特征.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