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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超 《市场瞭望(下半月)》2008,(8):62-63
在世界四大传媒巨头中,贝塔斯曼离我们最近,也离我们最远。最近,是因为我们即便不是贝塔斯曼书友会的会员,也肯定在不经意间看见过它在哪本杂志上的广告。最远,是因为我们始终不知道这个古老而森严的德国古堡里究竟演绎过并且正演绎着怎样的传奇,以及这个拥有6个子集团的庞大家族背后漫长的故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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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的东西,名牌和一般牌子差好几倍的价钱,但是质量上的差别,很有限。多花的钱,基本花在名牌的广告费上面了,很不值,只要坚持不买名牌,就能节省很多冤枉钱。其次,职场人在理财方面还要注意以下几点:切忌冲动消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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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芳竹 《市场瞭望(下半月)》2014,(5):107-108
广告界中有句名言:“我知道我的广告费至少浪费了一半以上,但我不知道究竟浪费在哪里?”这句话说的是由于广告投放不当而造成巨大浪费的问题。广告投放如何将钱用在“刀刃”上,使企业的每一分钱都发挥效用呢?怎样的投放计划,才能使广告到达目标购买受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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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实施对纳税企业统一公平的纳税法,放宽企业工资捐赠、广告费。从长远看,对各类企业的税赋是公平的,有利于企业的竞争,但对非公企业而言,将在5年保留外资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相比之下,国内众多企业包括非公有制企业竞争仍处于劣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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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同日,新《企业所得税法》以第六十三号主席令公布,并于20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新《企业所得税法》的顺利通过,标志着两税合并改革的成功,是按照市场经济要求的法治、统一、规范的中国税收法治建设的巨大成果,是中国税收法治建设的重要里程碑。2007年11月28日国务院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自2008年1月1日起与新企业所得税法同步实施。实施条例与税法一起,共同构建了一个崭新的、符合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法制化、现代化的企业所得税制度,为中国企业步入国际市场、为国际企业走进中国市场提供了稳定的所得税法环境。笔者认为,新的企业所得税在税制基本要素的设计、优惠政策的安排、征管措施的制定等方面,更加科学、规范、合理,但是在某些方面还有一些纰漏。本文就新《企业所得税法》中存在的问题做一浅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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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一味流于形式、带有盲动性质的品牌建设非但对企业的盈利毫无助益,更有可能成为企业发展中的“拖油瓶”,最终埋下“做品牌找死”的隐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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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国美取消“进场费”时,零售人需要冷静,明天也许就会有企业说不再收任何名目的“促销费”、“广告费”,依然需要冷静,告诉自己:这并非是模式的创新,可能仅仅是知道了自己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而已,只是放低了行业间彼此合作的门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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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广告费越来越难以承受,在媒体的种类与数量越来越多,在消费者产生资讯焦虑的今天,公关成为了企业品牌传播的重要武器,就好像几年前曾经流行的“公关第一,广告第二”所讲的,公关手段在很多企业的传播手段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然而,公关的手法同样有高明与低下之分,就目前的企业公关手段来看,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