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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抓好国家工商总局和省工商局先后颁布规范工商执法工作的“六项禁令”的学习贯彻,近日,市工商局召开机关全体党员大会.明确学习要求:在登记注册大厅、局机关食堂等公共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六项禁令”:将“六项禁令”卡片发放到每个机关干部手中:专门下发《关于在全市工商系统开展贯彻落实“六项禁令”专项检查的通知》.组织7个检查组对全市工商系统学习贯彻情况进行检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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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6,(5):26-36
从理论、立法和实践观察,我国的民事行为保全制度的衡量标准有待完善,主要体现为要件标准模糊、权衡角度缺失以及缺乏官方统一指导。行为保全制度的衡量标准涉及广泛的自由裁量,我国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行使现状不利于对当事人利益的保护和行为保全功能的发挥。美国法中间禁令制度与我国法民事行为保全制度在功能上相似,其标准以"固定要件-灵活模式"为思路,衡量体系日臻完善。中间禁令制度的价值理念和操作方式对我国行为保全制度的标准构建有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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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峰 《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33(6):106-112
行政诉讼禁令判决,是指根据行政相对人的申请,人民法院作出的,要求行政机关不得实施某项行政行为的判决,是法院为制止违法行政行为可能造成的潜在性风险的一种预防性的判决方式。我国农村邻避型环境群体性事件中,现有权利救济机制存在环境司法治理模式边缘化、政府环境风险监管责任乏力以及事后救济难以恢复生态环境等缺陷,因此,亟有必要在农村邻避型环境群体性事件中引入行政诉讼禁令判决并进行相应的制度构建,从而达到防范环境风险、树立司法权威和保障农民环境权益的目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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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997条新增了人格权禁令制度,但没有明确该制度的程序法定位,从而导致同案不同审的现象时有发生。学界对这一问题的认识存在分歧,“行为保全说”认为人格权禁令即行为保全,因其忽略了两者间的区别而受到质疑。“独立程序说”主张建立独立的禁令程序,却陷入效率与公正的程序互斥悖论。“非讼程序说”要求以非讼原理构建人格权禁令程序,其虽能实现程序效率,但极易造成双方当事人利益的失衡和法院禁令裁判权的失控。事实上,无论是基于法律文本的规范解释,还是出于及时保护人格权的功能考量,人格权禁令均只能被定位成暂时、附随和略式的诉讼程序,并应遵循行为保全的程序框架。同时考虑到人格权的特质,《民法典》第997条在申请时间、适用条件、担保必要性等方面对行为保全制度实施了适度改造,即人格权禁令是行为保全制度在人格权领域的改造性运用。在后《民法典》时代,《民事诉讼法》与《民法典》的衔接应充分利用既有的程序资源,实现程序创新与程序稳定之间的协调平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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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承铎 《哈尔滨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9(4):69-72
《布鲁塞尔规则》2001年取代了《布鲁塞尔公约》,成为新的欧盟指令来规范相关的跨界国际私法的争议。欧盟委员会2004年针对适用《欧洲经济共同体条约》第81条的规定颁布了配套的指令TTBER和适用这个指令的指南。指令第3条规定了两个协议合作的企业市场份额门槛的认定标准,这个标准取代了过去的分类方法,在欧洲引起广泛的讨论。欧盟知识产权跨界禁令和竞争规则研究,突破了知识产权的地域性原则,完善了知识产权的竞争规则,并提供了相应的法律救济,有助于中国政府指导自己的企业与欧盟开展贸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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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事诉讼法》关于诉讼主体范围和诉讼保全制度的规定过于苛刻,限制了环境公益诉讼的进行,不利于及时、有效地制止环境侵权损害行为.新通过的《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规定有关机关和组织可提起环境公益诉讼,并且在民事诉讼中首次引入行为保全,从而有效弥补了民事诉讼立法的不足.借鉴国外“诉前禁令”制度,对完善我国民事诉讼理论和指导民事司法实践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际价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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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天雄 《北京化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3):15-23
标准必要专利涉及的信息披露、禁令、许可费等是学术界、产业界面临的重大难题.2015年12月,国务院法制办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修订草案(送审稿)》,在第85条作出了规定,引发学术界、产业界对标准必要专利规制问题的热烈探讨.本文认为,从法律制修订应坚持的立场看,专利法制在规制标准必要专利时应密切关照法律客体的属性及其变化,以本法律的宗旨及主要任务为边界,并兼顾已有的立法、司法探索.在具体的规则设计上,应把市场认可作为界定标准必要专利的重要视角,注重专利信息披露的实效及各方权利和义务的均衡,以有节制的方式限制专利权人的禁令请求权,遵循程序正义的原则确定许可费,并对《专利法修订草案(送审稿)》第85条提出了修订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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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匡政 《社会观察(上海)》2009,(9):76-76
前不久广电总局新闻发言人朱虹称,目前,大量使用方言的电视剧数量有所增加,一些剧目存在使用方言过度、过滥现象,这种制作倾向不符合国家大力推广普通话的一贯精神,违反了总局的相关规定,影响了广大观众的审美收视效果。这是2005年后,广电总局再度对方言剧发出“禁令”。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