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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9年9月至今,浙江省公安机关对全省二十多年来评选出的451名省级见义勇为先进人物进行生存状况调查。结果发现,这群为国家、社会、公众和他人做出过卓越贡献的民间英雄及家庭,八成以上生活堪忧。(《工人日报》2010年12月25日)"美人迟暮,英雄末路",最是叫人黯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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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去世不久的深圳歌手丛飞,10年来倾其所有捐资助学,累计捐款捐物300多万元,资助失学儿童、大学生和残疾人178人,自己却一直过着清贫的生活。然而,在丛飞病重的一年中,曾经受他资助完成学业走上工作岗位的大学生没有一人向他伸出援助之手,有的甚至还污蔑丛飞说:“他帮助我是另有所图。”武汉一位工人十几年前为了救一个溺水的孩子摔断了脊椎骨,以致高位瘫痪,被救孩子的家长害怕孩子的救命恩人今后“找麻烦”、“要回报”,硬是要小孩不承认此事。结果,因无人作证这位工人无法享受国家对见义勇为者的有关待遇和补助,更不要说获得荣誉了。(摘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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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个省、市颁布《见义勇为奖励和保障条例》地方性法规,是以立法形式保障见义勇为权益,既是对见义勇者的鼓励和肯定,又有利于见义勇为精神在全社会得到弘扬。但是,各省、市颁布《见义勇为奖励和保障条例》地方性法规中存在不合理、不完善,使见义勇为者权益难以得到充分有效的保障。完善见义勇为者社会保障的法律制度,构建全国性的见义勇为者权益保障法,成为社会主义思想文化和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和条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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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7月1日,林凡与同学一起到河里游泳。当古文辉滑入深水处并开始呼救时,林凡立即跳入水中,游到古文辉身边并用力将其往河边浅水处推。最后古文辉获救了,而林凡却因体力不支被河水冲走。林凡的父母处理完孩子的后事后,要求古文辉的父母确认林凡见义勇为的事实。可这遭到了对方的拒绝,于是林凡父母诉至法院,要求古文辉的法定代理人古春山、刘招秀给予补偿人民币3.2万余元。法院审理后认为,林凡是在实施救助的过程中溺水死亡的,应视为无因管理他人事务的行为,受益人应依法予以补偿。因受益人古文辉是未成年人,所以应由古文辉的法定代理人古春山、刘招秀对林凡的父母依法承担适当的经济补偿责任。同年11月,寻乌县人民法院对林凡见义勇为事件做出判决,判决古文辉的法定代理人古春山、刘招秀补偿林凡的父母人民币8000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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