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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长明 《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32(2):129-132
在传统研究模式中,通常将<墨辩>"三物"类同于西方形式逻辑的三段论,认为"辩即逻辑",形成了"墨经逻辑"的基本推理程式,即"三物论式".实际上,"三物"是一种认知事物的认识模式,有其内在的逻辑行程,即:察类,循理,明故."三物"以论辩的方式来完成人们对事物认识,揭示认识主体和认识客体的辩证关系,有着深刻的认识论内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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