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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兰 《鲁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29(3):96
崇祯十七年即公元1644年,这一年,李自成攻入北京,崇祯皇帝上吊自杀;满洲人步步为营,逼近山海关;张献忠占据四川,大肆屠杀士绅百姓。这一年是农历甲申年,史书习惯称之为甲申之变,在郭沫若的《甲申三百年祭》中,这样描述这个值得纪念的年份:"规模宏大而经历长久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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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1644年6月21日,四川重庆城通远门,3.7万名明军聚集。他们被编成百十个长队,鱼贯前进,到队伍前的木案处,伸出右手,放在案上。站在木案前的士兵手起刀落,那只手应声而断,留在案上,手指还在抖动。血如喷泉一样从断臂上喷出。执刀士兵一脚踢开被剁手的俘虏,喊到:“下一个,快点!”这是明末农民起义军张献忠部在处理被俘明军的情景。6月20日,张献忠攻破重庆城。这是他入川之后打的第一个大胜仗,全军上下,兴高采烈。张献忠特别下令:虽然被俘明军曾经顽抗,但八大王此次宽大为怀,一个不杀,仅剁手为戒。剁手是张献忠部惯行之事。《张献忠陷庐州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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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王朝覆灭的那个时期,也如任一改朝换代之际,杀戮是极平常的风景。见诸记述,“贼”(特指李自成、张献忠军)、“虏”(专指清军)杀明的官、官军,官军则于杀“贼”、“虏”外,还不免要杀民(“良民”)。民与平日里被讥为“白面书生”的士也参与了杀戮,所杀的可能是“贼”、“虏”,也可能是积了公愤的酷吏以及有着私怨的仇家,甚至是某个被认为“可恶”之人。有冤报冤,有仇报仇。至于降贼降虏者,自然是人人得而诛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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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嗣昌(1588—1641),字文弱,湖广武陵(今湖南常德)人。万历三十二年(1604)进士。明崇祯十年任兵部尚书。他在明末为大明王朝的军事问题鞠躬尽瘁,但仍免不了饮恨殉职的结局。究其原因,很大程度上因为其人缺乏大格局,杨嗣昌的悲剧应当为今天的领导者所鉴戒。明天启七年(1627)三月,陕西澄城农民抗交地租,杀掉地方官,揭竿而起,拉开了明末农民起义的序幕。崇祯十年(1637)三月,杨嗣昌抵京,崇祯皇帝立即召见。杨嗣昌提出"安内方可攘外"的策略,认为农民起义是心腹之患,而关外的清军只是肩臂之疾,因此主张军事重点应放在镇压内乱上。为了达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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