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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周学峰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1,34(4):28-38
用户提供并存储在网络平台上的数据系网络平台经营者的营业财产的一部分,网络平台经营者对其享有营业权.营业权的保护方式更类似于受法律保护的利益而非绝对权,在认定第三人获取网络平台的数据是否构成侵权时,需要法院基于个案对相关权利和利益进行权衡.网络平台经营者对于平台上的数据进行保护时可以采取技术控制和协议控制两种方式,但都不应逾越合理的限度.当网络平台经营者的数据权益遭到第三人损害时,如果加害者与受害者之间存在商业竞争关系,应当优先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进行救济;当两者之间不存在商业竞争关系,或者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不足以救济受害者时,可以适用侵权责任法给予受害者以救济. 相似文献
2.
3.
随着计算机网络的不断发展与进步,人们的思想观念、生活方式以及工作方式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人们越来越依赖于网络。企业的经营管理也逐渐走向网络化。本文从网络平台与企业管理出发,先分析了网络平台的相关概念,然后简单介绍了企业管理的创新,重点探讨了如何发挥网站的作用来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 相似文献
4.
5.
刘民慧 《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11,(Z1):189-190
21世纪,网络渗透到了社会各个方面,这势必会给中学生写作带来一定的影响,因为"任何一篇作文,总是依赖一定的语境,通篇受制于时代背景、文化传统等语境因素。"网络语境具有开放性、互动性,能有效地激发学生的兴趣,调动学生的积极性,让学生的潜能进一步得到发挥。因此,教师应该充分发挥网络的优势,完善传统作文教学体系,加强对学生写作的指导。 相似文献
6.
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和普及化,在网上开展多种形式的教学已经成为可能。该文以石河子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化学系为例,从培养创新型化学人才的角度出发,探讨了如何利用现代化网络技术进行无机化学教学改革;通过建立无机化学网络课程平台,营造教学的新环境,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相似文献
7.
崔向平 《兰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0,48(3):151-158
校际协作学习是远程合作学习的一种特殊类型,对于促进教育公平和教育均衡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微信是近年来备受欢迎的社会性软件,支持学习者协作学习和移动学习。以活动理论为指导,构建了由"学习者""资源""校际协作学习共同体""微信中的学习工具""活动规则""角色分工""活动流程""助学服务"和"评估途径"9个要素构成的基于微信的校际协作学习活动设计模型,开展实证研究。研究表明,在该模型指导下设计、实施的校际协作学习活动能够促进学习者深度学习,对学习者情感态度、行为和能力等方面均有积极正面影响。 相似文献
8.
9.
房佃辉 《东华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3,(1):62-68
网络平台涉税信息报送义务本质上为税法上的税收协助义务,具有补充性特点,不宜承担主动发现税收违法风险并上报的义务。从履行主体、履行客体和纳税人信息权保护三个方面对网络平台涉税信息报送义务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其主要存在履行主体过于笼统、涉税信息重复报送、报送范围不够明确、缺少程序性约束、纳税人知情权和修改权未予以保障等问题。在履行主体方面,应建立涉税信息报送的豁免机制,实行差异性管理。在履行客体方面,应符合比例性要求,采取正面清单模式,通过建立政府部门之间信息共享机制,减少不必要的重复报送。在纳税人信息权保护方面,应建立涉税信息报送审核程序,扩充纳税人的知情权、明确纳税人的修改权并确立对涉税信息流动的全流程保护原则。 相似文献
10.
在技术赋能的时代背景下,直播领域蓬勃发展。通过梳理直播前端、直播中端、直播后端的运营机制可知,网络直播平台才是实质意义上的信息生产、加工、输送主体,肩负着直播内容培育者、信息传递者、价值观塑造者三重身份,理应被赋予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新时代使命。但在实践过程中直播平台存在对主播资质审核不完善、对直播内容缺乏有力规管,平台直播内容二次传播失范等缺漏。镜鉴互动仪式理论,发现问题的根源在于网络直播平台并未形成科学合理的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情景。解决举措应当以构筑互动仪式链条为基本指引,具体围绕完善行政机关、行业协会、直播平台协同治理的外源性规范、设计直播平台传播核心价值观具体机制的内源性规范、建立“德法”兼备的网络治理惩戒制度等三方面维度展开,以此促进网络直播领域高质量发展。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