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福建省统计工作管理办法》颁布施行
摘    要:本刊讯]我国又一部地方统计法规《福建省统计工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今年3月9日经福建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20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1991年7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共27条,重点是完善统计法规体系、强化执法手段、明确法律责任。《办法》充实了经济制裁条款,这些条款适用于有下列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虚报、瞒报、伪造、拒报和屡次迟报统计资料的;未经核定或批准,擅自公布统计资料的;毁灭统计记录的;未经审批擅自制定统计报表或进行统计调查的,等等。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