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作为环境公益诉讼主体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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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段淑文.检察机关作为环境公益诉讼主体的思考[J].决策与信息,201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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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段淑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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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昆明理工大学法学院 云南昆明 650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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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不管从法理上来讲,还是从诉的利益来讲,抑或是从各部门法来讲,检察机关作为环境公益诉讼主体都具有必要性。尽管检察机关作为环境公益诉讼主体面临一些问题,但是,从理论和实践来看,检察机关作为环境公益诉讼主体是切实可行的,有利于保护环境公益、有利于实现环境公平正义、也是符合我国国情以及紧跟国际潮流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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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检察机关 原告资格 诉讼主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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