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新疆道制建置沿革探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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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吴轶群.清代新疆道制建置沿革探析[J].兰州学刊,2007(3):154-1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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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吴轶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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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复旦大学,中国历史地理研究中心,上海,2004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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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清统一新疆后,实施军府制统辖下多种行政机制并行的边疆管理体制,仅在东部地区实行与内省相同的道、府、州县制度,即镇迪道的建置及其管辖下的各府厅州县,对于清代新疆东部社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清末新疆建省,设置四道,以中央政府直接统治的州县制度取代了"因俗施治"的军府制下多种行政制度并行的间接统治体制,使得新疆内部地方行政制度划一,并与内地省份划一.这同时也是与清政府加强边疆地方民政管理的需要是相适应的,对新疆地方行政制度的演变,以及政区的形成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并为其他边疆地区的地方行政建置提供了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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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清代 新疆 道制建置沿革 地方行政制度变迁 |
文章编号: | 1005-3492(2007)03-0154-03 |
修稿时间: | 2006年11月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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