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全国和全省统计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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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省统计局,浙江省人事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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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为加强统计系统干部队伍思想建设,调动广大统计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弘扬广大统计工作者“热爱本职工作,献身统计事业”的精神,促进统计事业蓬勃发展,根据国家统计局、人事部国统率(1996)35号《关于评选全国统计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省统计局、人事厅决定,在评选全国统计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同时,评选表彰一批在全省统计系统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一、评选范围和名额分配乡镇及乡镇以上各级政府统计部门和所属事业单位均可参加全省统计系统先进集体的评选;在乡镇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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