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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答疑
摘    要:1问:我是一家公司的销售人员,工资收入为底薪加提成。怀孕前,我的底薪为每月2000元。怀孕后,由于身体反应较大,我的销售收入直线下降,公司考虑到我不能像以往那样为公司创造收入,便把我的底薪减为每月1500元。请问公司有权这样做吗?答: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而降低其工资。你所在公司因你怀孕导致销售业绩下降,而降工资的做法显然是与法律规定相悖的。

关 键 词:女职工劳动保护  销售收入  销售业绩  专家答疑  劳动合同  奖惩条例  用人单位  事实劳动关系  解除合同  违反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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