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舞蹈表演之“合律”、“成韵”、“通神” |
| |
引用本文: | 邹小燕,莫永东.试论舞蹈表演之“合律”、“成韵”、“通神”[J].内蒙古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9(5):365-366. |
| |
作者姓名: | 邹小燕 莫永东 |
| |
作者单位: | 1. 长江大学,艺术学院 2. 长江大学,外国语学院,湖北,荆州,434000 |
| |
摘 要: | 在中国古典舞表演的过程中,舞蹈动作要遵循一定的客观规律,要"合律";舞蹈形象应表达与传递角色的情感,要"成韵";整个舞蹈氛围要具有美的意境,要"通神"。
|
关 键 词: | 舞蹈表演 "合律" "成韵" "通神" |
文章编号: | 1009-4458(2007)05-0365-02 |
修稿时间: | 2007年7月15日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