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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舞蹈表演之“合律”、“成韵”、“通神”
引用本文:邹小燕,莫永东.试论舞蹈表演之“合律”、“成韵”、“通神”[J].内蒙古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9(5):365-366.
作者姓名:邹小燕  莫永东
作者单位:1. 长江大学,艺术学院
2. 长江大学,外国语学院,湖北,荆州,434000
摘    要:在中国古典舞表演的过程中,舞蹈动作要遵循一定的客观规律,要"合律";舞蹈形象应表达与传递角色的情感,要"成韵";整个舞蹈氛围要具有美的意境,要"通神"。

关 键 词:舞蹈表演  "合律"  "成韵"  "通神"
文章编号:1009-4458(2007)05-0365-02
修稿时间:2007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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