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班的界定及其劳动报酬的法律规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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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吴逢刚 冯海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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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海建纬(杭州)律师事务所;浙江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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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值班作为延长工作时间的一种特殊形式,它有别于加班,有其独特的价值。值班劳动报酬的性质应当属于工资总额中的津贴。值班劳动报酬的发放标准,劳资双方有约定的,依照约定;没有约定的,则可比照劳动强度相近或工作性质相同的岗位工资(含加班工资)的标准进行发放;无从比照的,可将加班工资发放标准减去正常工资发放标准的差额,作为发放值班劳动报酬的参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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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值班 津贴 劳动报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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