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社会管理视角下的公共领域的再阐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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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胡全柱,葛蓓蓓.基于社会管理视角下的公共领域的再阐释[J].新疆社会科学,2011(3):8-14,1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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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胡全柱 葛蓓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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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胡全柱,Hu Quanzhu(浙江师范大学儿童文化研究院暨社会发展研究中心,浙江金华,321004);葛蓓蓓,Ge Beibei(上海大学社会科学学院硕士生,上海,2004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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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公共领域一直受到社会学和政治学的关注。不论是阿伦特极权主义语境中的公共领域,还是哈贝马斯民主语境中的公共领域,以及后续研究者对公共领域的探讨,基本上都是在"‘国家与社会’的对立",或者说"‘国家与社会’的消极互动"之逻辑预设上展开的。但实际上,"‘国家与社会’的协作"或"‘国家与社会’的良性互动"之逻辑预设同样存在可能;基于这种逻辑预设,从社会管理的视角来看,公共领域是一种社会管理机制,它同时与国家对社会的管理域、社会对国家的管理域、国家自我管理域以及社会自我管理域相联系,发挥着社会管理功能。公共领域的建构必须从外部要素和内部要素两个方向着手;外部要素包括制度与媒体,内部要素包括公众、公共知识分子以及社会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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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公共领域 社会管理 国家与社会 阿伦特 哈贝马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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