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1997年8月25日,下午2点15分.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庭.在庄严的国徽下,法院对上海沪光制革厂因统计行政处罚,不服虹口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而提起上诉的行政诉讼案,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至此,本市首例因统计执法而引发的行政诉讼案,终于宣告结束.回顾本案,人们可以从中得到有益的启示.深入的统计执法这是在市政府批准组建的本市又一执法机构——上海市统计执法检查大队正式成立后的不久,1996年12月25日,一个举报电话,反映上海沪光制革厂在第四季度内一个月未报工业01表,二个月未报工业02表,经了解,执法大队决定立案调查,由此拉开了查处一起违反《统计法》案例的序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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