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民间调解与人民调解制度的调适——以宁夏回族民间调解为视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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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黄爱学.论民间调解与人民调解制度的调适——以宁夏回族民间调解为视角[J].云南社会科学,200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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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黄爱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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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1008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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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回族民间调解属于我国传统的制度文明和调解方式.这种具有鲜明的民族内蕴的调解制度对于解决回族内部纠纷和维护社会秩序发挥了积极作用.与人民调解相比,回族民间调解具有民族性、宗教性和民间性.宁夏回族自治区在回族民间调解与人民调解的调适方面取得了积极的社会效果.在实行依法治国和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如何把这种宗教性质的调解与我国的人民调解制度进行更好的衔接和协调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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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回族 民间调解 人民调解 委托调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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