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证人、职务证据及专家证人辨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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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罗筱琦,陈界融.行为证人、职务证据及专家证人辨析[J].社会科学研究,2006(4):105-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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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罗筱琦 陈界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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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广东商学院法学院,广东,广州,510320 2. 四川大学法学院,四川,成都,6100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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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诉讼,以认定事实,适用法律为内容,而适用法律须以有一定的事实存在为前提,事实的存在须以证据证明之,在证据方法中,就事实证明而言,最为直接最为具体和详细者即为人的证据方法。人的证据方法不仅包括证人陈述(证人证言),还包括当事人陈述、专家证人意见陈述、职务证据等。诉讼中应强调行为证人当证陈述;专家证人应涵盖我国的鉴定结论制度,专家证人必须出庭接受询问,专家证人不出庭其所做出的鉴定结论没有证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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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诉讼 行为证人 职务证据 专家证人 |
文章编号: | 1000-4769(2006)04-0105-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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