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预防扶贫领域的职务犯罪
作者姓名:蓝庆军
摘    要:为了改善贫困地区的生产和生活条件,各级政府每年都拨出专项资金用于贫困山区的基础设施建设。但在一些地方,扶贫资金不能全部用于扶贫项目上,专款不专用。据笔者在桂西北的马山县进行调查,2004年,该县纪委立案查处党员干部违纪案件12件17人中,贪污挪用扶贫经费的就有3件8人。可见,扶贫领域违纪违法问题不容忽视。

关 键 词:扶贫项目  职务犯罪  预防  基础设施建设  违纪案件  生活条件  贫困地区  贫困山区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