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观论美本质观再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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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志宏.主观论美本质观再评价[J].江海学刊,199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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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志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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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吉林大学中文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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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美本质问题上,“主观论”的合理之处在于:以辩证唯物主义为理论基础,正确看到一般事物之成为美的事物,是以主体意识能力及意识状况为前提的,事物的自然属性及社会属性都只能成为美的事物的条件。学术研究的进展也为此提供了证明:审美关系的发生是以主体意识的发展状态为主导因素的,所谓的“美”并不是一种有独立形态的真实的存在物,而是主体感觉客观化造成的概念。重新评价主观论的合理因素,对于美学研究摆脱停滞状态是有益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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