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计划生育工作中的选择性执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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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尚再清.乡镇计划生育工作中的选择性执法[J].南京人口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1(4):79-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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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尚再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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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师范大学法政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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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乡镇计划生育工作的执法内容各省有所不同,以浙江省为例,主要包括征收社会抚养费、落实“四项手术”、孕环情况检查、再生育条件审核等。在乡镇计划生育工作中,经常不同程度地表现出选择性执法,包括执法力度、执法方式、执法对象和执法时间等方面的主观选择性。产生计划生育选择性执法的原因极为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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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计划生育工作 选择性执法 乡镇 社会抚养费 执法内容 执法力度 执法方式 浙江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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