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认识和对待集体所有制的合作经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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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杨坚白.正确认识和对待集体所有制的合作经济[J].江汉论坛,198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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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坚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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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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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集体所有制的合作经济,在社会主义国家处于什么地位?在理论上和政策法令上早有定论.如我们的政治经济学著作都指出,社会主义公有制有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两种形式,在我国的《宪法》上也是这样规定的,并且明确指出,各种形式的合作社均为劳动群众的集体所有制.可是,我国的合作事业经过很大的反复,至今没有很好解决按合作方式自主经营的问题.我认为集体所有制的合作经济既然是与全民所有制的国有经济相伯仲的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我们就应该从战略力量部署的高度着眼,在国有经济的主导下,大力发展合作经济.下面就集体所有制的合作经济问题,谈谈笔者的一些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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