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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农村集体土地权利实现的法律解决机制
引用本文:彭春凝.论农村集体土地权利实现的法律解决机制[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2010,31(7).
作者姓名:彭春凝
作者单位:西南民族大学法学院,四川,成都,610041 
基金项目:西南民族大学人才引进项目资助 
摘    要:从历史的角度出发看,农村集体土地权利的性质是国有制.我国目前的土地所有制的性质有一定的历史继承.从其归属性推知,当前国家应规定农村集体土地权利为"永佃权",即物权性质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系长久存续之权利.从法学视角考察如何在公有制框架内对土地资源进行有效的配置呢?一是物权化实现的方式;二是转让市场的设立问题.特别关于转让市场设立时,需要首先是不能对市场交易主体资格进行限制;其次是有必要进一步完善农地转让市场;最后是农地转让的交易坚持自愿、有偿、依法进行原则.

关 键 词:农村集体土地权利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农地转让

On the Legal Settlement Mechanism about the Realization of Rural Collective Land Rights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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