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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劳权解读(二)你有哪些辞职、跳槽权?
引用本文:周斌.《劳动合同法》劳权解读(二)你有哪些辞职、跳槽权?[J].职业,2007(28):32-33.
作者姓名:周斌
摘    要:员工辞职权利受法律保护 重点法条]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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