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探叶燮的审美创作主客体理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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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林衡勋.试探叶燮的审美创作主客体理论[J].湛江师范学院学报,199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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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林衡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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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湛江师院中文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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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叶燮的《原诗》是我国诗学理论著作中,少数几部具有较完整理论体系的著作之一。本文探究了其中最精彩部分之一──有关审美创作主客体及其相互关系的理论。叶燮确认审美创作主体(人文)是由有特殊规定的才识胆力四要素构成的智能实体,审美创作客体(天文)则是为有特殊规定的理事情三位一体的结构,并认为"作者之文章"乃是"以在我之四,衡在物之三"的产物。叶燮这一奠基于气一元论朴素唯物主义基础上的深刻理论,从中国诗学史上看,是贡献空前的,至今仍有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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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审美创作客体(天文),审美创作主体(人文),理事情,才识胆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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