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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贝马斯"重构式合法性理论"及其当代启示
引用本文:张云龙.哈贝马斯"重构式合法性理论"及其当代启示[J].云南社会科学,2011(1).
作者姓名:张云龙
作者单位:南京大学,哲学系,江苏,南京,210093
基金项目: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陕西省普通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特色学科建设项目
摘    要:经验主义的合法性理论将被统治阶级的相信、赞同与否,作为合法性的标准,而缺乏对大众赞同、认可依据的说明,这种只看形式而忽视实质的做法,会因为价值伦理维度的缺失而陷入"历史解释的无标准性".而规范主义的合法性概念,则完全排斥了大众赞成、认可的经验基础,而去寻求一种永恒的正义基础和标准,从而陷入了一种抽象的思辨.哈贝马斯"重构式合法性理论"主张合法性是某种与当时所处的社会生活紧密联系的价值,既具有大众认可这一现实基础,又蕴含着相应的价值理念,从而超越了经验主义与规范主义之间的紧张关系.

关 键 词:合法性  经验主义  规范主义  认同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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