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延续外欠账款的诉讼时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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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贵友.如何延续外欠账款的诉讼时效[J].经营管理者,2002(7):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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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贵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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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 追讨外欠账款是企业盘活存量资产的关键环节。但是由于有些外欠账款沉淀多年,债权与债务双方经办人几经易手,所以不仅清欠难,有些甚至连账款的确认保全都难。因此,延续外欠账款的诉讼时效和确保其追讨权便愈显重要。《民法通则》规定,一般民事法律关系普遍适用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所以债权单位要在清欠工作中牢牢地把握和有效地利用这一期间,能清收的欠款抓紧落实清收,对于暂时清收不了的欠款,也要从延续诉讼时效出发,尽力争取债务人的有效签证确认。实践证明,延续外欠账款诉讼时效可采取以下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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