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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统计局为何成为“被告”?!
引用本文:高银生.县统计局为何成为“被告”?![J].中国统计,1992(1).
作者姓名:高银生
摘    要:位于秦岭深处的某县,有一位区长篡改统计数字,虚报邀功。他未受到应有的制裁,倒把该县统计局告到了法院。这是三年前发生在陕西省南部某县的一件真享。许多人听了都感到惊讶!说这是一件怪卒。就是这件怪事,象幽灵一样一直困扰着统计部门,多数统计人员感到困惑,难以理解,因为该县领导竞无一人公开出面讲公道话,不知他们认为这件卒究竞是对还是错。最后,由县监察局出面。讲了几句平衡双方的话,才算是不了了之。统计部门被搞得啼笑皆非,人们说:《统计法》到底是治谁的法21991年3月,笔者写了一篇《怪事在XX》的通讯稿,由地区统计局派人征求该县领导人的意见。当时新上任的县委书记提出在当年4月处理到位,并让人转告笔者不要见著报端、可是直到本文发稿时,还未见到处理结果。听说,本来要就此案在全县发个通报,但内部扯皮到今还未见下文。尽管如此,这位县委领导的态度应该说是积极的。这就是本文中隐去当事者真实姓名及地址的缘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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