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涉外仲裁案件的法律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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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汪金兰. 论涉外仲裁案件的法律适用[J]. 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0, 24(1): 101-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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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汪金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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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安徽大学法学院,安徽,合肥,2300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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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国际商事仲裁 ,作为解决国际商事纠纷的一种重要方法 ,其法律适用问题比较复杂。其中 ,争议实体问题的法律适用是仲裁案件的核心所在。作者通过考察有关国际仲裁的立法与实践 ,归纳出国际商事仲裁案件实体问题法律适用的三大原则 ,即首先适用当事人选择的法律 ;在当事人没有选择时 ,由仲裁庭决定案件的法律适用 ;在当事人的明确授权下 ,根据公平合理原则裁决。同时 ,作者指出我国两个涉外仲裁机构的仲裁规则对法律适用问题的规定存在严重不足 ,并提出修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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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国际仲裁 当事人选择的法律 仲裁庭 公平合理原则 |
文章编号: | 1001-5019(2000)01-0101-04 |
The Legal Application in the Foreign-related Arbitration Case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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