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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市场经济与法制建设
引用本文:珞珈.论市场经济与法制建设[J].探求,1995(2).
作者姓名:珞珈
作者单位:中共广州市委党校
摘    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以社会主义民主法制为基本保障的法治经济,即通过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护法和法制宣传等,把市场的一切经济关系、经济活动和市场主体的行为都纳入有法可依的轨道.市场经济自身所固有的内在规定性决定了它的存在与发展必然受法律的制约;另一方面,良好的法制调节对市场经济会产生巨大的促进作用.在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初始阶段,正确处理好二者的关系,使市场经济逐步纳入法治化的轨道,有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的不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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