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宋代的明经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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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何忠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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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明经”一词,原为明于经术的意思。司马迁在《史记·儒林董仲舒传》中,有所谓“明于《春秋》”的记载,实肇明经意义之端。东汉初年卫宏所撰之《汉官旧仪》卷上载:“刺史举民有茂才,移民丞相,丞相考召,取明经一科、明律一科、能治剧一科各一人。”明经一词,才见于史册,由此亦可推知其正式成为取士名目的时间,大约自西汉武帝始。在两汉历魏晋、南北朝到隋代的七百余年间,明经一直与秀孝齐名,是重要的荐举名目,得举者甚众,成为士人跻身仕途的主要途径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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