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间文学艺术的版权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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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杨新书,刘忠.关于民间文学艺术的版权保护[J].云南社会科学,199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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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新书 刘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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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云南省版权局
(杨新书),云南省版权局(刘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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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对民间文学艺术进行保护的必要性 民间文学艺术是各民族文化遗产的重要成分,其概念从广义上理解,包括传统文化和民间文化。它是同一社会群体文化、社会特征及其价值标准的集中体现。 民间文学艺术按其表现形式可分为四类:即语言形式(民间故事、民间诗歌、谜语、谚语、童话、传说和与特定时期及地区相关的信仰、神话、颂诗等);音乐形式(民歌、民间音乐);“动作”形式(民间舞蹈、戏剧和各种礼仪以及游戏)和有形形式(绘画、壁画、雕刻、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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