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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把系统方法用于法的问题
引用本文:Л.Ъ.季乌诺娃 ,范习新.谈谈把系统方法用于法的问题[J].国外社会科学,1987(4).
作者姓名:Л.Ъ.季乌诺娃  范习新
摘    要:一、系统方法作为认识现实的方法之一在苏联法律科学中得到一定的推广.从理论-方法论的观点看,法的领域中的系统研究同时反映知识分化和整化两个相互联系但方向不同的过程.显然,法的理论必须从系统研究法的实体的各种现象过渡到理解这些现象相互作用的机制,在分析其结构和作用的基础上揭示复杂的社会过程,并作出预测.系统分析要求把研究对象看成是各种要素的统一,因为各种要素的相互作用保证整体化属性的出现,而整体化属性赋予一定客体(系统)以质的规定性.可是法律科学中使用"系统"概念并非总是基于把各种法的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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