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社会主义选举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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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光灿.我国社会主义选举制[J].学术研究,198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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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光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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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从一九五三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公布到现在,经过二十六年多了。在这段长时间里,我国人民在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一九五六年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所有制的改造基本完成以后,又经历了极不平凡的岁月。经济建设出现了几升几降,与之相适应在政治运动上也出现了阶级斗争扩大化的起伏。民主和法制伴随着阶级斗争扩大化,相应出现了“左”倾法律虚无主义错误思潮,影响是深重的。特别从文化大革命以来,遭受林彪、“四人帮”极左路级的严重干扰和全面破坏,对民主和法制践踏殆尽。粉碎“四人帮”后,以华国锋同志为首的党中央及时提出加强民主和法制的时代要求。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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