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道德在法治社会中的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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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周慧.论道德在法治社会中的位置[J].湖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1,2(4):58-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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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周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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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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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法治建设对于中国社会的现代化至关重要。然而单凭法律的健全和完善就能解决目前中国社会存在的所有弊病吗?有人对此持肯定态度,其原因是:不能正确理解道德和法律的内在联系.对道德和法律的层次关系认识不清,或者将道德和法律的实现形式混为一谈,认为道德的柔性调整不如法律的刚性调整,或者以自己的感情情绪代替理性思考。正确的选择是:在社会中给道德一个适当的位置,立足于中国的国情,用法治与德治这两种基本手段治理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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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律 道德规范 以德治国 |
文章编号: | 1009-2013(2001)04-0058-02 |
修稿时间: | 2001年9月6日 |
On the Position of Morality in Law-Ruled Societ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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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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