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投资仲裁使用先例的合法性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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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云东,程丹萍.国际投资仲裁使用先例的合法性分析[J].重庆社会科学,2024(4):126-1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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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云东 程丹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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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云南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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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一带一路’倡议的法治化研究”(17BFX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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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国际投资仲裁庭使用先例的合法性争议产生于传统国际法渊源的实证主义前提和国际投资争端解决实际要求之间的根本张力。国际投资仲裁庭普遍使用先例的实践在高度分散和临时的仲裁庭之间创造了一种非正式的对话。当一系列合理一致的裁决逐渐累加,且其对如何解释条约条款和国际习惯规则的说明具有说服力时,先例就获得了一种集体的规范权重,无论传统学说的教条如何,这种集体话语都具有其自身合法性,构成了国际投资争端解决可适用的独特规范资源,有利于稳固国际投资仲裁机制合法性,协调国际投资仲裁使用既判裁决与传统国际法渊源学说之间的矛盾与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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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国际投资仲裁 先例 合法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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