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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民法的基本原则
引用本文:麻晓丽.试论民法的基本原则[J].赤峰学院学报(汉文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1).
作者姓名:麻晓丽
作者单位:北京外国语大学 北京100000
摘    要:民法的基本原则是对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的基本规律的抽象和概括。民法通则第一章第三条至第七条规定了民事活动的几个重要原则。这些基本原则,既吸收了现代各国民法原则的精华,又总结了我国丰富的实践经验,为我国民事活动规定了根本准则

关 键 词:民法  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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