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民主法治思想的阐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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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大络.儒家民主法治思想的阐述[J].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198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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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大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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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台湾师范大学 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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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文化的道统,是以儒家的思想为主流;且以孔子、孟轲,荀卿为代表。唯所谓之法家,虽然是以管仲、申不害、商鞅,韩非为代表;但是向来并未得到世人的重视。他们所谓的法,乃是指使用刑赏权力的君主,藉以控制人民的手段而言。唯儒家所讲的法,是以法为治道的根本;唯有治者始能平也。治字的本义作“理”解,循着一定的途径,使它畅顺的意思。“不以尧之所以治民治民,贼其民者也。”而法字的本义作“刑”解,要律令如水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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