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象征理论及其审美意义
引用本文:林兴宅.象征理论及其审美意义[J].学术月刊,1993(3).
作者姓名:林兴宅
摘    要:“象征”这个术语运用得非常广泛,它的概念内涵十分丰富和驳杂,人们对它的理解往往出现歧义,用法上也容易产生混乱。因此至今未能对“象征”概念作出一个统一的、明确的规范。我们首先必须对“象征”的概念和各种象征理论进行一番清理。“象征”概念的最通常的理解是指艺术表现方法。《辞海·文学分册》把“象征”定义为“文艺创作的一种手法。指通过某一特定的具体形象以表现与之相似或相近的概念、思想和感情。”这个定义既不准确,也太狭窄。即使在文艺学的范围内,这种理解也仅指狭义的“象征”,而没有把创作方法和流派现象意义上的象征包括在内。而实际上“象征”这一术语的运用已远远超出文艺学的范围,在语言学、心理学、人类学、宗教学、美学等各种学科都广泛地使用。广义的“象征”是一个文化人类学的概念。象征现象普遍存在于人类生活的各个领域,在人的语言、心理和行为等方面都有所表现,包括原型象征、宗教象征、心理象征、社会象征、艺术象征等类型,情况相当复杂。那种一谈起“象征”就把它简单地认作一种艺术手法或特殊的艺术流派,无疑是偏狭的。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