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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最后决定权”的来龙去脉
作者姓名:
李东朗
摘 要:
毛泽东的“最后决定权”的由来 成立书记处处理中央的日常工作,是刘少奇1943年1月12日向政治局提议的。他还建议“中央书记处设一个主席,两个书记,书记是主席的助手。”他的这个关于“主席”和“书记”角色的设计,实际上规定了两者之间的关系。既然“书记”是“助手”,就处在辅助的地位,就必然要由“主席”在最后作出决定。而显然中央许多人同意了这个建议。
关 键 词:
决定权
毛泽东
书记处
日常工作
中央
政治局
刘少奇
助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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